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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加高车厢栏板高度“驶” 不得 衡山县交通运输查扣两辆

来源: 中湘网  |  编辑:   |  时间: 2020-12-08 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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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多拉货物,司机私自加高车厢栏板。趁夜色运输,以为就能瞒天过海,孰料被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逮个正着。11月10日晚,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夜间整治行动中查扣两台非法改装重型自卸货车。
  当天晚上约19:00,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行驶至衡山工业园工业大道伟冬食品厂大门口附近时,发现路边停有两辆重型自卸货车,其车牌号分别为湘KC0965、湘C63239.

  正准备装运因施工破拆的混凝土石块。执法人员目测其货厢栏板偏高,遂上前对其进行检查。经询问当事人且检查其车辆《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信息平台查询,发现湘KC0965《道路运输证》已过期,且其车辆货厢栏板高度标注为1056mm,实际高度1500mm左右,涉嫌使用无效的《道路运输证》且擅自改装。湘C63239《道路运输证》有效,但其标注栏板高度为975mm,实际高度1500mm左右,涉嫌擅自改装已取消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对两车辆实施证据登记保存,并请两车驾驶员配合执法,将车辆保存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然两车驾驶员拒不配合执法,迅速锁好车门后,将车锁匙埋藏于路边工地泥土之中,趁夜色逃之夭夭。执法人员发现其躲藏后,通过路边的施工人员和衡山县城管局渣土办工作人员通知其来配合执法,两车驾驶员仍拒不到场配合。执法人员只得电话请求衡山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协助执法。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民警到场后,再次要施工人员电话通知两车驾驶员到场配合执法,并严令告知其如再不到场配合,将采用拆锁或者拖车等强制措施执行。约20分钟后,湘KC0965驾驶员迫于压力来到现场,而湘C63239驾驶员一直未到现场。在执法人员和交警的共同劝说下,湘KC0965驾驶员最后在路边人行道的泥土里找出了两车的车锁匙,执法人员遂将车辆保存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据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介绍,自今年衡山县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以来,已查处货运源头企业17家,查扣非法改装车辆22辆。
  “经我们具体测量,发现这两辆非法改装车辆均加高40厘米。如果是装运砂石,起码超重10吨左右。”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军表示,针对此类严重违法行为,他们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同时也呼吁货运源头企业、货运车主、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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